中新經緯4月20日電 19日晚,*ST奇信公告,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5年財報連續虛假記載
公告顯示,*ST奇信(以下簡稱“奇信股份”)當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9號)(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公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5年至2019年連續五年虛增利潤總額總計178452.72萬元,將導致公司經追溯調整后連續5年凈利潤為負。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市。
除了2015年上市后的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告知書》還顯示,在信披違規方面,奇信股份的招股說明書也存在問題:
2012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25591.47萬元,虛增成本總額22357.83萬元,少計成本總額19171.1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2404.8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7.21%。
2013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體外支付少計費用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13413.82萬元,虛增成本總額11766.37萬元,少計成本總額23108.93萬元,少計費用365.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5121.5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31.96%。
2014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體外支付少計費用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12540.85萬元,虛增成本總額10027.80萬元,少計成本總額33968.73萬元,少計費用520.9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7002.7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62.94%。
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17628.26萬元,虛增成本總額14373.54萬元,少計成本總額14803.86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8058.59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7.56%。
中新經緯查詢奇信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發現,公司上市保薦人為安信證券。
另外,奇信股份還存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告知書》指出,2020年3月31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公告》。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財務數據存在上述定期報告中的重大虛假內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發行,募集資金2億元。
奇信股份表示,公司正在對《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最終結果以證監會出具正式決定書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并在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后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公開資料顯示,奇信股份是一家集建筑裝飾設計與施工、裝飾物聯網平臺應用、新材料研發與應用于一體的企業集團。
二級市場上,奇信股份股價年內持續下跌,截至4月19日已跌超60%。
實控人擬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綜合上述情形,《告知書》顯示,證監會對奇信股份及多位相關責任人給予處罰:
一、對江西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萬元罰款;
二、對實際控制人葉家豪處以1400萬元罰款;
三、對時任董事、副董事長、董事長葉洪孝,時任董事、總裁余少雄,時任副總經理、財務總監、高級副總裁喬飛翔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700萬元罰款;
四、對時任監事宋雪山,時任副總裁、高級副總裁張翠蘭,時任副總經理、高級副總裁、執行總裁羅衛民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50萬元罰款;
五、對時任董事會秘書何定濤,時任副總經理、執行總裁葉小金,時任副總裁朱勇珍,時任副總裁謝志攀,時任監事王暉,時任監事蘇麗君,時任財務部職員伍小勇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0萬元罰款;
六、對時任財務部副經理、財務中心總經理劉松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同時,《告知書》指出,葉家豪作為奇信股份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和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行為,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葉家豪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葉洪孝、余少雄、喬飛翔、宋雪山、張翠蘭、羅衛民知悉或參與實施涉案財務造假行為,違法情節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葉洪孝、余少雄、喬飛翔分別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宋雪山、張翠蘭、羅衛民分別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