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6日電 深交所25日下發關注函,追問達志科技持股5%以上股東蔡志華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所涉具體事項,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關董監高責任;充分評估已產生及可能產生的影響,已采取和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當日,達志科技披露《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稱,公司于近日獲悉持股5%以上股東蔡志華收到中國證監會對其發出的《立案告知書》。
對此,深交所要求達志科技說明以下事項:
1.蔡志華被立案調查所涉具體事項,公司截至目前就相關具體事項所掌握的信息,蔡志華是否已被采取強制措施,并說明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關董監高責任,如是,說明公司或相關董監高是否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公司所掌握的蔡志華個人債務情況以及目前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質押或其他權利受限情況,包括債務金額、是否涉及公司擔保責任、是否被提起訴訟、質押股份數量、質押融資金額、是否存在質押平倉風險、是否存在其他股權受限情形等。
3.充分評估蔡志華被立案調查對公司財務及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已產生及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公司已采取和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4.自查并說明近期公司經營情況是否發生變化,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訴訟、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銀行賬戶被凍結等情形,并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5.核實公司對前述事項是否存在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內幕信息提前泄漏的情形。
6.自查并說明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5%以上股東近1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情形,同時向深交所補充報備內幕信息知情人及自查報告。
達志科技前述公告中稱,本次事項系對公司股東蔡志華進行立案,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受到影響,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達志科技2022年年報,截至2022年年末,蔡志華持有5350769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33.84%,為達志科技第一大股東;其妻劉紅霞持有6617959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為4.18%。
回溯公告顯示,時任達志科技控股股東、實控人蔡志華及其妻劉紅霞于2019年9月16日簽署協議,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上市公司16.68%股權轉讓給湖南衡帕動力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二人同時承諾,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永久放棄分別所持公司36.2%和5%的股份的表決權。衡帕動力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衡帕動力實際控制人王蕾成為上市公司新的實際控制人。
據達志科技2019年年報披露的簡歷,蔡志華,男,出生于1962年,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2008年被聘為廣州市首批標準化專家庫專家,2013年被聘為廣東省表面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入選2016年“廣東特支計劃”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是“三價鉻電鍍條件”“不銹鋼表面氧化著色技術規范和試驗方法”等國家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曾任中國兵器工業總公司第5693廠化學工程師,深圳市灣廈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師,后成為達志科技的創始人。
此前,因信披不準確、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等4宗違規,蔡志華等人還于2021年3月被廣東證監局警示。(中新經緯APP)